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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非常丰富,有些已进入文学艺术各个门类的创作,产生出大量优秀的作品,有些已进入旅游文化产业行列,创造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该系列配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,现实挖掘利用空间非常大。2004年黑龙江全面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,省文化厅搭建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平台,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设在省艺术研究所,主持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日常工作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、特定的文化活动空间及建立文化生态区,如齐齐哈尔梅里斯达斡尔民族区的民族歌舞、海伦市的东北二人转、三江平原的赫哲族鱼皮桦皮手工技艺等保护项目,都已纳入规划。专家认为,形成一定区域内的文化保护空间,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“活态”存在的基础,在全省重点少数民族及汉族文化遗产资源区域普查基础上,初步梳理出57项重点保护、挖掘与利用的资源。黑龙江省政府2007年3月27日公布了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7项。
人类的原始渔猎采集生活持续了漫长的50万年,进入游牧、农耕、工业、信息社会,时间跨度越来越短。当赫哲族,鄂伦春族等渔猎、狩猎、采集民族赖以生存的空间发生了巨大变化,濒危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。抓住黑龙江“多民族文化聚集地”的优势,展开对各民族历史文化资源的调研、追溯,建立民族文化资源档案、以及省市县三级保护名录,使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文艺创作、影视、出版、科研、文化旅游、艺术制作等各个领域全面铺开,动员全社会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负起责任和义务,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配套,发挥黑龙江少数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优势特长,在各相关领域做强做大少数民族文化。